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8000//学年,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第七、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0%,但达到前30%(含),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申请方法:每年9月份根据学院具体通知提出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5000//学年,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五、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为前50%(含)并获得学校优秀三等奖学金以上(含)。

第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上一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方法:每年9月份根据学院具体通知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在校生。

人均资助标准:2000-4000//学年不等,人均3300元以上,分两个学期发放。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申请条件:

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第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第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评选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方法:每年10月份根据学院具体通知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