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课堂纪律,我院课检小组将每天对我院课堂上课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通报,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认真上课。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课检情况公示如下:
时间 | 节次 | 课室 | 课程 | 任课老师 | 专业班级 | 学生课堂纪律情况(迟到,缺勤,玩手机,睡觉,吃东西人数) | 备注 | 扣分详细 |
周三 | 三,四 | 4401 | 大学物理A | 刘金龙 | 17网工2班 | 17网工2班旷课7人 | 201725050222 陆健帆201725050224王文涛201725050206关灿荣201725050208黄镇伟 | 陆健帆-0.5 王文涛-0.5 关灿荣-0.5 |
201725050209黄梓源201725050210贾啸灭 201725050213李伟昊 | 黄镇伟-0.5 黄梓源-0.5 贾啸灭-0.5 李伟昊-0.5 | |||||||
周四 | 一、二 | 3613 | 计算机网络 | 潘春华 | 16软工5-6班 | 16软工5班旷课1人 | 201627010502陈俊林 | 陈俊林-0.5 |
如对上表课检结果有疑议的同学请于11月26日中午12:00前,与数信学院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课检负责人黄同学联系,联系QQ:1172230809,联系电话:15622763910;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违反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
(二) 在一学期内,本科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研究生累计旷课一天(累计旷课8学时按一天计算)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天以上的、2周一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17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规定》第二章第五条: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旷课每次扣0.5分。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