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课堂纪律,我院课检小组将每天对我院课堂上课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通报,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认真上课。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课检情况公示如下:
时间 | 节次 | 课室 | 课程 | 任课老师 | 专业班级 | 学生课堂纪律情况(迟到,缺勤,玩手机,睡觉,吃东西人数) | 备注 | 扣分详细 |
周一 | 9,10节 | 4407 | 离散结构 | 黄沛杰 | 17计机3班 | 17计机3班旷课1人 | 付升武 201725010306 | 付升武-0.5 |
周二 | 7、8节 | 4612 | C语言程序设计 | 刘昌余 | 18信管2班 | 18信管2班旷课1人 | 李逸之201825040214 | 李逸之-0.5 |
周四 | 9、10 | 3406 | 运筹学与系统分析 | 余平祥 | 16工工1-2班 | 16工工1班旷课1人 | 程税税 201625100106 | 程税税 -0.5 |
如对上表课检结果有疑议的同学请于12月11日中午12:00前,与数信学院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课检负责人黄同学联系,联系QQ:1172230809,联系电话:15622763910;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违反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
(二) 在一学期内,本科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研究生累计旷课一天(累计旷课8学时按一天计算)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天以上的、2周一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17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规定》第二章第五条: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旷课每次扣0.5分。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