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检情况通报(第十三周)


各班级、各同学:

为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加强课堂纪律,我院学生会学习部组成课程检查小组,每天对各年级的课堂上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同时,课检小组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课检结果汇报学院后,对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认真上课。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课检情况公示如下:

时间

节次

课室

课程

任课老师

所在班级

违纪情况

备注

周一

13-14

43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黄浩

20计科3

林奕森202025810312,迟到

刘家源202025810313,迟到

周二

3-4

45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程华

20计科1

陈德立202025810102,迟到     黄柏成202025810110,迟到    黄浩202025810111,旷课

蔡永林202025810101,旷课

周二

3-4

451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陈雷

20数学1

谢伊文202025110121,迟到

刘晓耕202025110117,迟到

卢凯峰202025110119,迟到

王冠宇202025110120,迟到

岳楚怡202025110125,迟到

赵洁颖202025110126,迟到

朱凤娟202025110128,迟到

朱嘉锋202025110129,迟到      蔡桐煕202025110101,旷课  

黄国辉202025110107,旷课

黄河清202025110108,旷课  

梁文浩202025110112,旷课

林泓乐202025110113,旷课

薛荣谦202025110122,旷课

周四

8-9

4202

数学建模

房少梅,朱艳科

20统计1

廖祈202025610114,迟到

陈泽凯202025610106,旷课

郭建202025610109,旷课

黎颂雯202025610111,旷课

林志恒202025610117,旷课

谢春柳202025610127,旷课

张晓露202025610129,旷课

朱奕洁202025610130,旷课

周五

3-4

4409

信息资源管理

毛小娟

20信管5

冯杰霖202025710505,旷课

连峻泽202025710511,旷课

王梓庭202025710521,请假

周五

10-11

4309

高等统计学

朱梅阶

20数科1

周一

3-5

3615

高等数学

丁仕虹

21计机4

杨煜辉 202125310424 请假

周剑哲 202125310430 请假

周一

8-9

3408

数据结构

郑婵

21软工R6

唐伟 202125220619 旷课

马宇晖 202125220614 迟到

周二

3-5

3301

高等数学

李海绸

21数管二班

熊宏瑞 202125910222 请假

周奇 202125910230 旷课

崔翔 202125910202 旷课

黄茂霖 202125910205 旷课

郑颖 202125910229 迟到

张洋 202125910227 迟到

张梓鑫 202125910228 迟到

周二

8-9

3204

数据结构

黄栋

21计机1

周一

1-2

3408

Java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吴春胤

21信管4

周四

8-9

3607

数学分析

雷春林

21信科2

甘志韬 202125810203 旷课

周四

10-11

3302

高等数学

王霞

21软工5

蔡智园 202125220501 迟到

方正 202125220504 迟到

周五

1-2

3305

经济学

方永美

21信管1

如同学对本次课检结果有异议,请于下周三(68)中午12:00前,与学生会学习部课检负责人林同学联系。联系QQ1196724611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531


附: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二章第十六条:

有下列违反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理:(二) 在一学期内,本科生累计旷课9学时及以下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研究生累计旷课一天(累计旷课8学时按一天计算)的,由学院通报批评;累计旷课3天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7天以上的、2周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每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