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我院博士研究生1个名额,硕士研究生5个名额(详见附件8)。

(二)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291——2023831

(三)评选办法

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和《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202304修订)》(附件1)。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142100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以及评奖的加分材料证明,报送至蔡同学(数信院楼404-2,邮箱:939873356@qq.com),其中,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学院初评。923前为学院初审阶段,923-25日初审公示阶段,接受申诉。926-28日学院公示初审名单,并于28日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2023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

根据学校分配的新生国奖推荐指标,我院博士研究生可推荐1个名额,硕士研究生可推荐3个名额。注: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2023级满足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132100前,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

2)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和日期。表格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目,暂不填写;表格中的评审情况培养单位意见不用填写);《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3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SCI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授权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请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学院会进行严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2023级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给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蔡同学(数信院楼404-2,邮箱:939873356@qq.com,电子版文件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学院推荐。919日前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后推荐给学校。

、相关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21级、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附件:2023国家奖学金.zip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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