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我院博士研究生1个名额,硕士研究生5个名额(详见附件8)。
(二)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评选办法
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和《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202304修订)》(附件1)。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4日21:00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以及评奖的加分材料证明,报送至蔡同学(数信院楼404-2,邮箱:939873356@qq.com),其中,附件2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3、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学院初评。9月23前为学院初审阶段,9月23日-25日初审公示阶段,接受申诉。9月26日-28日学院公示初审名单,并于28日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3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
根据学校分配的新生国奖推荐指标,我院博士研究生可推荐1个名额,硕士研究生可推荐3个名额。注: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2023级满足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13日21:00前,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
(2)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和日期。表格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目,暂不填写;表格中的“评审情况”、“培养单位意见”不用填写);《2023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3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①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③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的复印件,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④授权发明专利;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请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学院会进行严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2023级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材料给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蔡同学(数信院楼404-2,邮箱:939873356@qq.com,电子版文件命名:学号+专业+姓名)。
2.学院推荐。9月19日前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后推荐给学校。
三、相关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21级、2022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学院将对2023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