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级、2022级和2023级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评选办法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和《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202304修订稿)》(附件1)。
三、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四、名额分配
学校每年根据学院具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实际人数下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指标数,其中2022、2023奖学金比例一二三等奖占比分别为20%、30%、50%(详见附件4)注:明细表仅列出能够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群体的人数,推迟毕业、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专业硕士、专业学位博士未列出。
五、评审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行细则》(附件1),填写附件6中的《数学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模板》表格,上交时需要提供该表格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各一份。
2、成绩单(仅二年级生需要)与考研总成绩佐证材料(如截图,仅新生需要)各一份。
3、发表论文、论文收录检索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用)及复印件一式1份。
(二)时间安排
1、9月14日21:00前,参评者将所有申请材料交给各班班长,班长将材料收齐后,按年级交到相应负责人处。2023级交到泰山区8栋楼下社区办公室唐同学处,电话13527206755;2022级交到数信院楼834黄同学处,电话15113449628;2021级交到数信院楼404-2蔡同学处,电话15113814028(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9月21日前,初审阶段。
3、9月22日-9月24日初审公示阶段,接受申诉。
4、9月25日-9月27日学院公示初评名单。
公示期间,研究生打印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附件5)交由导师审核、签字(除签名外,其他均为打印),填写电子版《2023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或《2023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各班班长负责汇总,将纸质版附件5以及汇总后的电子版附件2或附件3,按年级交到相应负责人处。2023级交予唐同学(地址:泰山区8栋楼下社区办公室,电话:13527206755,邮箱:2982640849@qq.com),2022级交予黄同学(地址:数信院楼834,电话:15113449628,邮箱:1677058603@qq.com),2021级交予蔡同学(地址:数信院楼404-2,电话:15113814028,邮箱:939873356@qq.com)。学院审核材料后,加盖学院意见和公章。
5、学院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公示。
联系人:余老师、蔡同学
联系电话:020-85283315、15113814028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