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我院将召开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要求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此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额为38学院各年级各班团支部应根据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动员同学报名并组织班级成员酝酿提名,提名经院团委审核,并报院党委同意后,选举产生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酝酿并推荐,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系)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二、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报送安排

    年级各班团支部收到同学报名后,应及时组织班级成员酝酿提名,并于5月1823:00前向大会秘书处报本单位的《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1)。报送方式:将本班《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xsh_msb@163.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xxx班学生代表名册。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55月16

附件1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 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