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我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本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相关导师、研究生根据学院细化的《数学与信息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附件1)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9月3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提交论文评审申请,9月3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9月10日前,导师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流程参考正式答辩流程。预答辩结果通过后,请答辩秘书把预答辩结果提交至学院204。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环节。
四、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博士生、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1.博士生:9月15日前。
2.硕士生:9月22日前。
五、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1.博士生:9月16日前。
2.硕士生:9月25日前。
六、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
学院于9月20日前在教育部平台统一安排送审。
(二)硕士学位论文
学院于10月1日前在国研平台统一安排送审。
(三)评审结果
1.博士、硕士评审结果由各学院统一录入。
2.评审意见分为A、B、C、D四种评价,博士、硕士现行采信标准如下(含申诉处理结果运用,详见表6.1)。
表6.1 博士、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类别 | 采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博士 | AAD、ABD、A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BCC、BBD、CCC、DDX、DCX | 不通过 | X指A、B、C、D中任意一项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DA、DB | 申请加送 | ||
DAA、DAB、DBB | 加送通过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3.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
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AAD”“ABD”或“ACC”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重审,重审步骤和要求由各学院自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DA”或“DB”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不得修改论文,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
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学术复核具体流程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
七、科研成果审核
(一)11月10日-12日,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博士生、硕士生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研究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学院204室审核。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需导师签名;
2.英文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首页;
3.中文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首页;
4.提供论文录用证明的,需另外提供该期刊近期的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用于证明论文级别、分区等;
5.授权专利: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6.未授权专利: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或公布通知书;
7.科研获奖: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11月19日前,学院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将研究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和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学位科备案。
(三)科研成果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上分委会讨论学位授予。
(四)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材料提交不完整影响成果审核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核实,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八、学位论文答辩
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在11月14日前需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答辩秘书在11月17日前整理好研究生答辩材料提交到学院317。
九、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11月15日前,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一式2份并签名确认,交给答辩秘书。
(二)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 导师和学科带头人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在《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上签名,并于11月17日前提交一份修改好的纸质版论文到学院204用于学位委员预审。
2. 11月21日前,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
3. 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12月中上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十、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5年11月24日前,纸质版:2025年11月28日前。
十一、其他事宜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6。
2.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3.9月3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学位科审核。
附件1:数学与信息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pdf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5285383)
数学与信息学院
2025年8月28日